中國電子信息博覽會
為確保本屆展會安全、順利進行,展覽會組委會與參展商簽訂本協議。
你公司的參展主要展品(請列詳細):
1.展會期間,各參展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法規,遵守大會有關安全規定,服從展覽會組委會的管理。
2.參展人員須佩戴參展證,憑證進入展館。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到崗和離崗。
3.不得在電子展上展出與電子展無關的產品(如首飾、保健器械、服裝等),或主辦單位不認可的展品。
4.嚴禁將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放射性物品攜入館內。嚴禁使用KT板、彈力布等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飾材料。所有展具均應符合消防要求,并做防火處理。
5.嚴禁在展館內吸煙,嚴禁明火作業。館內嚴禁使用電阻式加熱設備,臨時設置的電加熱設備單臺功率不得超過1.5KW, 應由展位配電箱獨立電源供電,設備貼鄰的墻面布置、操作臺均應使用不燃材料。
6.展品及其它設備一經進館,未經組委會同意不得移動或攜出。嚴禁移動不屬于本展位的展品、展具。
7.展覽期間攜小件物品出館須到組委會現場業務組登記,開具攜出證。
8.每天早 8:30 參展商開始進入各自展位。開館期間( 9:00 到 17:00 ),展位內安全責任由各參展商承擔, 17:00 開始清場,參展單位工作人員應在保安人員清場到本展位時,方可離館。17:30閉館。
9.開館期間公共區域的安全由組委會負責。閉館后的場內安全由組委會委托展館保衛部門負責。
10.易丟失的小件、貴重展品,在布展安置時請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(如高掛、拴牽、固緊、加防護罩等)。如有必要,可在每天閉館時攜出展館,第二天開館時再帶進館,但必須到現場業務組開具攜出證,由展館大門保安驗證放行。
11.參展工作人員個人物品如背包、手機等要妥善保管,以防丟失。
12.各參展商要切實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,嚴禁侵犯他人的正當利益。
13.國際展位為海關監管區,屬海關監管物品出館時須由組委會開具攜出證,經海關核準后放行。
14.展覽會于11日16:00閉幕。其后,組委會開始為參展單位統一開具所有展品攜出證。
15.展會期間如遇突發事件,不要驚慌,聽從大會組委會的指揮,有序疏散避險。
16.本參展商已購買相應的保險或承擔相應的風險。保證主辦單位免于承擔任何因本參展商或其代理商的錯誤,疏忽引起的各類賠償要求、損失、破壞、責任、裁決、開銷、成本和費用及直接造成的損失。
17.本協議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一份備查。
參展單位: 展覽會組委會:
代表人(簽字): 日 期:
(此表復印留底,以備查!)